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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连续反驳,重大判定!(3 / 7)

对于这一个观念,我方并不接受。”

“我想请问,控告所指控我方的营收和传播污秽视频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是不是要先证明,我方的主要经营手段是通过传播污秽视频来吸引用户?”

沈翔开口:“这一点是用户的共识,用户为什么愿意用动播,是因为用户之间在传播期间,表述的是动播看污秽视频效果好、并且从动播的服务器中能够提取到污秽视频。”

苏白没有理会沈翔的回答,只是重复性的再问了一遍。

“请问在检方的调查当中,动播的主要经营手段是什么?动播有没有主动的为用户提供过污秽视频?”

“没有。”

“经营调查当中,动播的主要经营手段是播放污秽视频,播放污秽视频的数量达到了暂存的75%。”

“通过这方面来看,这难道不是动播吸引用户的手段吗?”

“好的,谢谢配合,但关于检方的问题,我方不认同。”

苏白摇了摇头。

“动播的经营手段是什么?”

“动播的经营是动播快速搜索和高清播放加速播放等技术手段。”

“要知道,动播只是一个播放器,播放器主要是为了播放视频而提供技术。”

“播放污秽视频,只是播放器的其中一项播放内容。”

“据我所知,其他播放器和视频app有很多也都能够播放污秽视频。

用户为什么不选择其他的播放器?

因为用户知道动播的技术好,高清高效高速率。

这才是动播最底层的经营手段,而不是以传播污秽视频作为经营手段。

如果按照检方的说法,其他播放器同样能播放污秽视频,为什么用户不选择他们家,而选择动播?

或者说,其他播放器同样违法犯罪了,为什么检方没有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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