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证据,检方和执法机关都已经准备的妥当了。
关键点主要的还是从一审判决中的主观性方面,以及当时一审时对方诉讼代理律师的观点以及答辩角度来进行陈述。
苏白早就已经提前准备好了诉讼相关内容。
将相关的诉讼内容从材料中取出来以后。
苏白开始陈述。
“审判长,我方申请先对整个案件的过程进行描述,并询问被诉讼方一些相关性的问题,将整个案件的脉络理清楚。”
“申请通过!”
周广宇敲响法槌,同意了苏白的申请。
在申请通过后,苏白看向吴国兴,开始陈述相关的事宜以及一审中的大致辩述内容。
“在本案当中,吴国兴故意杀人,这一点没有异议。”
“主要的关键问题是,吴国兴故意杀人是属于激情犯罪,还是有预谋杀人。”
“根据执法方和检方提供的证据。”
“原本吴国兴的目的,是寻找王媛,伺机展开报复行为,同时,吴国兴的身上揣着一把刀身将近15厘米的刀具。”
“这一把刀身将近15厘米的刀具,最后是进入到了方智慧的身体,是导致了方智慧身亡的主要凶器。”
.
….
“一审中,吴国兴的辩护律师辩护的观点是,吴国兴属于激情犯罪,原本并没有杀害方智慧的想法,只是由于自身的性格因素以及当时爆发的恨意和其他因素。”
“导致伤害了无辜的方智慧,属于典型的情绪性犯罪。”
“但是在这里我想进行反驳,并想请问吴国兴的辩护律师。”
“无论吴国兴是不是属于激情犯罪,仅从犯罪的结果来看,他是不是使用刀具伤害了无辜的方智慧,导致了方智慧的身亡,并经过法医鉴定方智慧身亡的直接因素是吴国兴的伤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