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凭什么移交检方,对我方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重证据,轻口供。”
“尤其是在一些特大罪行上的判定中。”
“对于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表明有犯罪事实,那么就理应判决无罪。”
“再有!”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方当事人的口供反复,没有经过确认的口供,为什么要作为庭审的证据?”
“这一点符不符合庭审判决的流程和规定?”
“审判长,我方所参照的都是一审判决中的遗漏点,以及卷宗中的疑问点,我方陈述完毕。”
苏白在陈述结束以后,安静的看向审判台席位。
这场庭审。
判处林浩学无罪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不过.…
这个案子,是在六年前进行审理的判决,有很多遗漏点。
苏白需要将这些遗漏点,慢慢的展现出来。
面对苏白的当庭怒怼和质问,严向上揉了揉眉心。
显得格外的头疼。
作为被控方律师,他的诉讼目标就是让对方胜诉不了。
但是看眼下的这种情况.….
他能不能应付的了,都是另一回事.…
长叹了一口气。
意识到只能硬着头皮上.…
严向上看着席位面前的材料,等待着审判长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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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