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判案,而刑部做最高决策。
大理寺统率皂吏,其实是掌握警.察之责。
“都察院职能不变,负责监督刑部、大理寺、以及天下百官。”
“和监察司、军纪司,并列为五法司。”
胡濙皱眉:“陛下,这军纪司为何而设?”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监察司的划分,诸卿没有异议吧?”
“都察院和监察司的权责也要分开。”
朱祁钰暂时没回答:“二者都有监督纠察之责,但都察院执掌宪台,权力更大。”
“监察司,主要任务是监察大理寺,大理寺行事刑罚权,要在监察司监管范围内。”
“一是监管立法、执法。”
“二是肃贪,监察司可组建监察局,负责肃贪天下官员。”
“都察院御史发现情况后,呈交给监察司,由监察司负责肃贪,清肃官场风气。”
监察司做检察部门。
同时,给了都察院另一个行驶职权的途径。
都察院必须禀报给皇帝,由皇帝派刑部、大理寺等协查,需要漫长的过程。
但皇帝选择放权,放权给监察司,让监察司出面,直接肃贪。
“陛下的意思是,让五法司互相监督、互相协助,协同办案?”朝臣明白了。
但明初时,太祖皇帝设三法司,导致三法司互相推诿,一度三法司走向崩溃。
朱祁钰设五法司,很有可能造成明初的景象。
“五法司职责明确,不可相互推诿,相互推诿者,一概免职流放。”朱祁钰加了一条。
“那就说说这军纪司。”
“朕打算在军中,推行一套独有的制度。”
“军纪司负责纠察军纪、军规、核定功劳等等;”
“军吏司负责遴选军中吏员,给军吏一个上升的通道;”
“再设步兵司、骑兵司、水兵司,再设一个建造局、夜不收局、墩台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