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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这不是胳应人吗(4 / 6)

事,他闲着无事,就在旁边一睹为快。一边看,还一边小声评论。

刚开始时葫芦官乱叛胡乱案一节,小胖子还看得上劲,说这故事有点意思。也不知道甄士隐的女儿将来怎么样了,父女是否团聚。很是牵肠挂肚了一番。

不过,林妹妹进贾府那一章,陆畅就说这书无聊,什么狗屁故事。拖沓臃肿,看得人恹恹欲睡。这书如果交给女魔头,只怕要怀事。

听到这个评论,吴节停下笔,笑着问:“那换成你,接下来该怎么写?”

死胖子摸了摸下巴,想了想,回答说,接下来自然是那甄士隐的女儿被人牙子骗去之后,卖到了青楼。在青楼里养到十四岁年纪,生得花容月貌,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然后又遇到一个青年才子,两情相悦,被赎身之后。相夫教子,做闲内助。再然后,她相公高中状元做了大官。再然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同父亲相聚,一家团圆什么的。

吴节听得哈哈大笑,如果真按陆畅这么写,〈红楼梦〉还会是〈红楼梦〉吗?

笑毕,吴节道:“这只不过是你的口味,不能代表你家妹子。真按照你说的那么写,或许那本书还真的就要不回来了。如果你相信我,就让我按照自己的思路写。保管把这事给办妥帖了。”

写完葫芦官乱判葫芦案之后,接下来就是今天所写的这第五回。也是本书点题的部分,等看到这一节,梦境中男女欢爱的内容时,陆畅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一本情色小说啊,好好好,我最喜欢了。

那女魔头也是荤素不忌,就算把这书给过去,也不怕她翻脸。

就是写得太不详细了,一笔代过,不过瘾,不过瘾。

对于胖子的不满,吴节也不理睬,原著就这么写的,他才懒得改动呢。总不成要改写成:“秦可卿娇喘一声,粉脸微红:‘宝哥儿若对奴家有意,且饮了这盏酒。’”

如果真那样〈红楼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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