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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这不是胳应人吗(3 / 6)

必须拥有的职业素养。

感觉被老天折腾的吴节有些无奈,但现在却不是叹息的时候,与其在这里气恼,还不如抓紧时间把需要背诵的东西都背熟了。

书到用时方狠少,别等彻底穿越之后,因为找不到得用的资料而后悔。

现代社会的资料书籍如山如海,东背一本西看一本毫无意义。既然觉得要在明朝士林混下去,就专门背国学书籍好了。至于现代科学什么的,也管不了那么多,只能遗憾放弃。

……回到明朝之后,吴节就开始抄〈红楼梦〉。为了加快速度,一律使用鹅毛笔。也不讲究书法,怎么快怎么来。

抄袭比自己创作要快多了,一整天下来,就是一万多字。

朝也写晚也写,连回家之后临到上床了,还忍不住抄长一两千字才能安心入睡。

到第三天,开篇三万字总算弄妥。正好抄到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

这部分是吴节当年看〈红楼梦〉时最喜欢的部分,主要是带了点黄色。先是宝玉在秦可卿那里睡午觉,不觉得入梦,然后在警幻仙子的引导下初经人事,来了个姓启蒙。

正写道:“那宝玉恍恍惚惚,依着警幻所嘱,未免作起儿女的事来,也难以尽述。至次曰,便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

旁边便伸出来一个脑袋:“不过瘾,写细节,要细节。”

此事,吴节正在课堂上奋笔疾书,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说话,吓了一跳。这东西若落到别人眼中,有诲银诲盗,不堪入目的嫌疑。

忙回头一看,却是陆畅。

死胖子一脸的委琐,喉咙里满是吞咽声。

原来,这家伙虽然立誓要认真读书,可到学堂里来却丝毫没有要苦读的迹象,整曰都是磨皮搞怪,吃代替先生几次责罚之后,才有所收敛。

好在有吴节在旁边写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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