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叶予又没登记过结婚,他这种情况连‘婚后出轨’都算不上,就算有人举报叶予,公安机关恐怕也不会立案。而就算公安机关立案了,检察院估计也不会就这件事提起公诉。”
虽然姚星尘讲的顺序颠倒了,但并不妨碍大家听懂——想让叶予被判有罪,首先。你得让他被告上法院。其中,走自诉的道路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几个女友不可能去告他,公诉还有点希望。
而要走公诉这条道路的话,你得先让公安机关立案,但叶予又没结婚,这事儿在警察看来,除了关注度和引起的风波高上很多外,跟平时见到的恋爱纠纷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因此,立案难度很大。就算立案了。检察院会提起公诉的可能性很低。
而就算提起公诉了,叶予被告上法院了,法院会判他有罪的可能性也很低。
这么一重一重地下来。叶予在法律上压根屁事没有!
此外,大家也都知道,就算如此,也仅仅才是理论操作的难度,是在叶予自身实力和政府都没有插手的情况下的!
换言之,现实操作的难度比这个理论操作的难度还要大上数倍不止!
1、叶予这件事本就很模糊,且更加偏向于无罪;2、叶予自身的实力;3、政府不想抓他。——有了这三点,想在法律上为难叶予就是不可能的了。
姚星尘道:“其实嘛,就算是我刚才说的第二种情况。现在社会上也多得是,有几个被判刑的?而考虑到叶予没有登记结婚。他和那三名女子也只是以男女朋友关系生活,他这只能算是年轻人中时常发生的‘脚踏两条船’。‘脚踏三条船’这种情况罢了。这种情况别说社会上了,新闻里也常有报道,有哪个被告上法院了?如果这也要被判刑,监狱里都装不下那么多人。说得难听一点,法律能管结婚,但它管天管地,还能管人家恋爱不成?什么时候年轻人脚踏两条船都要被抓去坐牢了?法律的管辖范围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