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主持人刚说完,就发现姚星尘拿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不由疑惑,但很快,他就想通了——
即使是偏向于认为有罪的第二种情况在现实中都是几乎没有被判刑的,基本只是存在于纸面上而已,更不用说偏向于认为无罪的第四种情况了。
以叶予的影响力,以及政府对他的重视程度,法官会在这种可有罪,可无罪,更加偏向于无罪的情况下判他有罪?!
逗我呢!
再者说了,叶予那么有钱,多请几个世界顶尖的律师,在这种情况下还打不赢官司?!
姚星尘说“几乎是不可能的”,纯属是委婉说法。
姚星尘看了主持人一眼,继续道:“其次,就算是我说的情况四,也需要有事实婚姻作为基础,即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生活。而据我所知,叶予和叶瑶、苏小沫、何茹这三名女子之间是以男女朋友关系生活的。虽说在不少人看来,叶予与三名女子之间是以夫妻关系生活的,但对那些顶尖的律师来说,这中间可做文章的地方有很多。因此,若是叶予请的律师够厉害的话,他这种情况甚至连情况四都算不上了。”
主持人点点头。
做文章,可是律师的拿手绝活。
“我刚才说的,是叶予万一被告上法院后的情况,但实际上,在我看来,叶予估计是不可能被告上法院的。”姚星尘继续道,“因为,重婚罪虽说可自诉,也可公诉,但一般而言都是自诉的,检察院很少会就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也很少会立案调查重婚罪,因为这里面牵扯到太多的情感纠纷,很多地方都模拟两可。比方说,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之间的界限就很模糊。而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需要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提法院的看法。最起码检察院得是这么认为的,才能也才会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