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着门。
这样才够刺激,戈珊想。她在黑暗中像是关闭在一只丝绒垫底的神奇的箱子里,在波涛险恶的海洋上飘流着。
真正的危险是也没有的,她知道志豪的为人。小资产阶级的文明限制了他,他失去理性也只到这地步为止,徒然在仆役面前出这么一场丑,决不会再进一步拿斧头来砍破房门。明天一早她送刘荃出去,也不怕楼梯口有人握着手槍躲在阴影里等候着,但是也难说,有时候狗急跳墙,把人逼到真正无法下台的时候,是什么也干得出来的。她喜欢危险的气氛,它使她身上每一根神经都苏醒了过来。刘荃这小傻子也实在是可爱。而且她知道,对于他,她是开天辟地以来第一个女人,至少是第一个裸体女人。她做了他的夏娃。
此后刘荃没有再去找她。他告诉自己这仅只是一个偶然发生的事件,如同汽车肇事。但是事实上他无时无刻不想到她。不一定想到她这人,而是单纯作为一个女人的肉体。他对自己这种心理觉得惊讶、羞惭,但是也拿自己没有办法。
戈珊曾经打电话给他,说她搬了家,把她的新地址告诉了他,他也没有打算去。但是有一天终于还是去了。
戈珊在一家白俄咖啡馆背后赁了一间房间住着,那白色的房子后面架着个小楼梯,绿漆铁阑干,水泥梯级,一直通到她房门口,所以也可以说是独门独户。大概她也就是图它进出方便。
房间是阴暗而不整洁的,苍绿的粉墙,椅背上与床阑干上永远挂满了衣物。到处是污秽的玻璃杯,一撮撮的烟灰。阳光蒙蒙地从紫红布的窗帘里透进来。在那薄明中,这一切是有一种浪漫气息的。
刘荃每次抽空溜来一遍,永远是在上午或是午后两三点钟。戈珊这样干报馆工作的人是以昼作夜的,他来的时候她总是从床上爬起来,睡眼惺忪来开门。他走的时候她又在酣睡着。他觉得他只生活在她的梦境中。
一天到晚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