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认输。于是我笑笑地说:“错也好,对也好,还不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要原谅我,我那时只有六岁。”
他依然笑:“你知道吗,如今三岁的宝宝也会骂母亲,谁让你当初生我下来?”言下之意也很明了,你的智商和三岁小孩无异!
我放弃与他斗嘴,把一杯澄汁喝得虎虎有声。
回到家天色已暗,准确地说,这里是林涣之的家而不是我的家。家很大,四层楼。如果是我一个人呆着我会冷得发抖。我这人和很多人不同,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我的手脚也总是冰冰凉凉的,林涣之的秘书曾经为此给我买过很贵的保健品,那个姓朱的秘书削尖了脑袋想要嫁给他,可是林涣之对婚姻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连麦子都不肯娶,更何况这个姓朱的老是把眼睛涂得金光闪闪的俗女人呢。
他不许我吃那种被朱秘书吹得天花乱坠的胶囊,淡淡地说:“女孩子不要乱吃这些东西。”一转手就送给了一直照顾我们饮食起居的伍妈。
见我们回家,伍妈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呵斥我说:“去去去,洗个澡,衣服换下来给我!”
还夸张地捂着鼻子,好像我才从难民营回来。
客厅里有种奇怪的植物,一年四季郁郁葱葱,林涣之很钟爱,亲自替它浇水。我朝伍妈做个鬼脸,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肚子饱涨得一句话也不想说。林涣之拿着花洒在那里不知疲倦地浇着水。我知道我们之间不会再有争吵,每一次的争执结束的时候都是如此的平淡无味,毫无刺激。我站起身来往楼上我的房间走去的时候,他却忽然喊住了我:“七七。”
我停下脚步。
他在我身后说:“七七,你的头发长了,应该剪短一些。”
“好的。”我头也不回地说。
“我很累。”他说,“你要体谅我。”
我的眼泪突然地流了下来,可是他看不见。我飞奔上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