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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2 / 10)

作坊的老板,也是欧阳天多年以前的一个故旧。

那位老板姓钟,生得细瘦干枯,一副广东人的外形,而脸上的皮肤和皱纹,却已如真正的藏民一样刻满风霜。他们就在他的作坊住下来。这作坊是一个宽大的院落和一座藏式的小楼,前店后坊,楼上是家。他们到的时候天色已晚,太阳西下。西藏和内地相比有两个小时的时差,这里已经是晚上八点,主人已吃完晚饭。而他们手表上的北京时间才刚刚走进黄昏。

那位钟老板热情地招呼着他们喝茶,指挥着自己的老婆和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儿烧火做饭。肖童看得出欧阳天和他交情甚笃,总有好多久违想念的惊喜表达个没完。也能听出他们过去同甘共苦做过一段毒品买卖,互相毫无忌讳地询问过去的熟人,张三怎样李四如何现在还做不做了等等。那钟老板说,我是早不做了。结婚有了孩子想想还是积点德不做那买卖为好。欧阳天随声附和说役错我也早就金盆洗手彻底不干了。

欧阳天把女儿和女儿的“未婚夫,”以及同行的两个伙计,一一介绍给钟老板,说这么多年了带孩子再来一趟西藏重游旧地是他的一个夙愿,这次终于如愿以偿。可惜是冬天,要是夏天就更好看了,肖童听那钟老板有时管欧阳天叫“老罗”,有时又亲热地叫他“罗长腿”,便小声问欧阳兰兰,他怎么管你爸叫“罗长腿”?欧阳兰兰笑着说:我还叫罗兰呢,那是我的小名,我爸原来就姓罗,改了好多年了。其实我还是叫罗兰比较好听。我爸当初真不应该改姓了欧阳,绕嘴还俗气。

肖童问:“那应该改姓什么?”

欧阳兰兰说:“应该还叫罗兰,然后姓索菲亚。”

肖童一点没有笑意,心想这欧阳兰兰真是头脑简单,这都什么处境了还没心没肺无忧无虑。他改了话题问:“那你爸爸要带我们在这儿呆多久?这儿是海拔两三千米的高原咱们可呆不习惯。”

欧阳兰兰好像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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