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跑过来的时候,一脸黢黑的刘铮,从那高炉工坊跑了出来,说不出来的狼狈。
“公子!”
“公子有无受伤?”
“快快,喊大夫来,快!”
人们急得不行。
刘铮披头散发,身上衣服都已经破烂不堪,他也一个劲儿咳嗽,脸上却是兴奋大笑:“成了成了,我知道了!”
“快,给我换个高炉!”
众人皆惊,纷纷劝着刘铮。
刘铮才不管他们,又和疯子一样冲了进去。他这几天,一直在尝试着各种硬度和脆性之间的关系!
他要做出一种既可以装香水,又便于运输,并且外观上,还能吸引眼球的玻璃瓶——要知道,当年哥伦布,用玻璃珠子,可是在美洲换来等量的黄金的!
三个属性,都要达到完美,这谈何容易?
所以……
爆炸一次,也属正常。
接下来,刘铮已经真正掌握了各种原料的比例,还有温度,冷却,退火时间。
于是……
这第一炉的水晶玻璃,在又熬了一个晚上之后,终于成功了!
“公子!”
“可成功了?”
“公子,您有几天没有歇息了……”
一群人纷纷涌入,然而话还没说完,已经被此时放置在刘铮面前的那几个玻璃瓶给深深吸引住了。
四个光彩琉璃的瓶子,此时安安静静摆放在那里。
因为这高炉旁,火光四溅,那闪烁的光亮,透过这水晶一般的瓶子,折射出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的光彩。
“我的天!”
“这是什么?”
“这这这,这是宝石吗?”
魏铁柱都看得一愣一愣。
刘铮一笑,拿着这几个瓶子,走出工坊,此时,又是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