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3:
50—70年代,不少机。。。关干,,,部,举行新式结婚尤为简朴,瓜籽糖果待客,介绍恋爱经过,晚上男女铺盖搬在一室居住,就算结婚……
由于农村贫困,普遍有女方多索彩礼现象,要几斗米、几丈布、几百元钱及巧立名目要“离母糕”、“鞍马肉”、“绞驴脖子米”;或要备齐三大件(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等,往往给男方造成严重经济困难。城市也有要彩礼的“高价姑娘”。80年代以来,城乡旧婚俗渐浓,“打醋坛”、“提柴炭”、“担水”、揭“翻身肉”等形式又兴,早婚陋习在农村增多。大操大办喜事盛行,一些家庭,男方讲究备置高档组合家俱、彩电、收录机、冰箱、摩托、铺满炕地毯等;女方嫁妆也成为洗衣机、彩电等。结婚,城市讲究用小轿车迎亲,大摆宴席待宾,一般都在20多席以上;农村也多用四轮拖拉机、汽车娶亲,摆酒席待宾更多。往往一桩婚事办完,有不少家庭负债累累。也有少数青年男女结婚重志趣、才能,婚事简办。——《yu,,,,lin市志》
定亲前彩礼已经言定,民国年间最少为一份礼,为24块银元,米麦4斗,10丈土布;建国后,一份礼为240元人民币,米麦4斗,10丈细布。随着群众生活的改变,彩礼有增无减,尤其是山区娶亲彩礼更多,有多达数千元的。当然,也有不计较彩礼的,有“不挑好川地,单挑好女婿”的说法。定亲后,男女双方红白大事互相往来,未婚媳到公婆家,公婆得给钱物。如遇上闰月,男女互赠衣服,名曰“添精神”。——《yu,,,,lin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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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应该也可以看到积极的一面,就是城市里反倒结婚方式简单。
例子4:
但仍有借婚姻关系索取现金、财物的买卖活动。1953年以后,虽有所收敛,但由明转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