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天天打仗的地方,不说多多照顾他们一些,反倒把他自己的亲儿子拉上了将军的位置,却将达昌安这样追随他多年的老领甲,交给了这头牙都没长齐的小狼。
这小狼崽子本事不大,胃口倒是大得很,一口就吞掉了他达昌安几年积攒下来的身家,事后还连个好脸色都不肯给。
是,他是不及赤朗位高权重,可他好歹也算是那丹家的老人,这些年来跟着莽泰出生入死,好几次险些命丧阵前,他几时叫过苦、叫过累?
当兵打仗,若是只有苦累、却没有进项,那他卖命杀敌又为的哪般?
念及此,达昌安便觉得更憋屈了。
自打来到这白霜城,一年多来军功没捞上几件,挂落倒是天天吃,尤其是那固德小贼,只在赤朗那几个甲首面前才有好脸色,却完全没把他们这些老人放在眼里,达昌安早就对他不满了。
布禄什的秘信送到的时候,达昌安心里忽然便有了种“总算来了”的感觉,那埋在心底的种子,也在一夜之间便长成了参天大树。
他虽是个粗人,却也知道草原上的那句俗语:寸草不生的地方,便找不到牛和羊。
你莽泰只记得自己的儿子、不记得我达昌安,那我达昌安又何必在你这一棵树上吊死?
再说了,比起那丹家这种两脚踩在泥里的破落户,富伦氏脚底下的金砖地,那是真正的尊贵,和富伦比起来,那丹算个屁。
不是他达昌安瞧不起自己人,你看看人家黑甲军甲首黑蛇,人家就晓得哪个金贵、哪个不值钱,人家的女儿都快嫁给太子殿下做庶妃了,哈尔沁的甲首赤朗却只晓得闷头打仗,跟着莽泰这种小气的狼首新贵,又有什么奔头?
那富伦氏男儿的脑袋上,可是刺着熊头的。
细算下来,整个大金也就只有皇帝陛下的金狮刺青、皇子殿下的黑虎刺青,能在熊首之上了。
达昌安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