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五百人的大长龙,我从下午六点一直排到九点半,一章,今天一章,明天开始白天更新。)
擒贼先擒王,这个想法真是屌爆了!
但是他们打错了注意。
还没等到林怀乐出手,身边的和兴和马仔,就如同疯了一了一般地冲了出去。
将跑过来的老新四九打倒在地,不停地补刀。
德华也挡在了他的身前,仔细地保护着。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
“给我斩死老新这帮扑街,用力打。”
林怀乐见到老新的人出来,立刻将德华扒拉到一边,拿着刀,大声地喊道。
司徒浩南不愧是练过的,一棒球棍打在对面老新马仔的脑袋上,人应声倒地,而后狂魔乱舞,硬生生地咂出了一条血路。
和兴和的众人,一涌而上,将老新本就松散的队形,彻底冲烂。
不得不说,麦考在红磡的马仔,也是硬点子,即便是人数劣于兴和,也没有逃跑,而是拼死抵抗。
街道旁的招牌,已经被全部砸碎,来不及离开的客人,拼命地往后面跑。.??m
“今天是我兴和插旗,不相干的,不想死的,给我滚。”
林怀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电喇叭,大声地喊道。
就在兴和众人高歌猛进的时候,街尾传来吵杂声,一两秒过后,麦考就带着自己大批小弟杀了过来。
“少爷乐,你个杂碎,你他妈的真有种,还敢跑到红磡插旗,扑你阿母。”
“给我砍死他们。”
麦考还是之前冷冷的表情,但阴冷的双眼,一直死死地盯着林怀乐。
惜字如金的他,这一次破口大骂,看样子这次应该是动了真火。
“麦考,都说你是瘟神,这次我不管你是什么神,老子都送你去见阎王。”
林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