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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经典辩护(3 / 6)

辈子司机吧!

两人人啃法律书不比一个人强多了?

两个月之后,胡家义案在平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平洲市人民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姜正国作为被告人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公诉人意见:1、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抢劫杀人案,造成两死一重伤,主管恶性极大,应当严惩。

2、亲侄子杀死了自己的叔叔,婶子的母亲,重伤自己的亲婶子。影响极其恶劣,有悖公序良俗。

3、被告人犯罪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没有自首情节,也没有立功情节。应该从严判处。

柳鹏程心里叹了口气,检察官几乎把这起案件被告人胡家义的“软肋”都说全了,三条意见如同三把钢刀,直插死穴啊!

然后是辩护人发言,姜正国的第一条辩护意见就让柳鹏程拍案叫绝。

1、检察院对这起案件定性错误,这不是入室抢劫案,这是故意杀人案和盗窃案!为什么呢?因为被告人尽管拎着斧子,但是并不是杀被害人的,更不是去抢劫的!而是和被害人去讲理的。这点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陈玲的证词都可以证明,是和被害人发生严重争吵之后才产生了故意杀人的故意。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激情杀人案。而被害人明知被告人非常愤怒而且手持利器的情况下,依然选择用言语激怒被告人,在案件中是富有重大责任的。.??m

被告人杀人,伤人之后,才想起了自己可以自己拿钱,于是翻了被害人的卧室,拿走了现金和金首饰,这是构成盗窃罪,并不是抢劫罪。

2、我想请审判长,陪审员注意,被告人之所以拿着斧子去找被害人讲理,是因为被害人长期非法侵占被告人的财务,已经达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而且被害人只是想要把自己的生活费提升到每月100元,再要200元钱卷子钱。注意,被告人的父亲每月交给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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