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曾在美国读大学时,班里有两位印度同学,一位吠舍种姓,一位婆罗门种姓。
吠舍种姓的同学,每天上课都绕着婆罗门种姓的同学走,实在躲不开撞见了得行礼。
偶尔碰巧是某些奇奇怪怪的印度节日,要行大礼,摸对方脚丫子。
霍尔劝前者说这里是美国,印度的规矩管不到你。
那位吠舍种姓同学说,那除非我一辈子都不回印度。
霍尔由此认知道了印度“种姓制度”的根深蒂固,因此,他其实能理解眼下发生的事。
但大多数同学表示理解不了,要说仆人谁家没有,你是婆罗门上等人,小爷还是英伦贵族呢。
凭什么你家仆人那么牛逼,跟这儿练影分身奥义呢,他妈的替身参赛?
“这家伙怎么回事,一点脑子没有吗?”
看着操场中引起群情激奋被人群围堵,一脸不明所以表情的婆罗门男孩。
安斯艾尔不忍直视捂着脸说道:“想当大爷他得滚回自己的国家,伊顿公学可不允许这样脑残的家伙存在。”
怀特心有戚戚然:“也许只是还没习惯。其实舒克拉人蛮不错的,他很有礼貌。”
因为家室原因他在学校经常被欺负,久而久之养成了老好人的性格。
“但无论如何他破坏了比赛公平性,这是体育竞赛。”霍尔陈述道。
“安心,他们不会把他怎么样,有老师在场。”安斯艾尔伸头看看,:“我们下去瞧瞧吧,这里听不到讲话声。”
霍尔自无不可,三人跟着大群吃瓜群众,走下围墙进入操场。
“舒克拉,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破坏了比赛规则。”场地内充当裁判的老师将众人隔开,对婆罗门男孩说道。
舒克拉吃力地听着,辩解道:“我的仆人就是我的手和脚,他们给我穿衣服,给我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