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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 九三年(卅四)(4 / 16)

千来万两不是很容易就从“内关税”中收回了?

至于说这么搞,到底是什么性质、是不是殖民地等,这个先不提。

关键是,对朝廷而言,钱,是个大问题,甚至是最大的事。

而因为刘玉的改革之后,国库的钱和以前不一样了,这就使得在心理上、技术上,使得朝廷有了可以接受这种想法的可能。

搁五六十年前,肯定是不可能的。那些儒生的地方学校察举议政的想法,在钱的问题上就不可能接受。因为之前朝廷的那点收入,大部分还是亩税。

但现在,从钱的角度上讲,这就大有可能——因为国库收入的比例变了,亩税那点钱,都快比不上在印度收的土地税了,当然这是大顺这边的殖民政策比较“激进”,毕竟是工业资本主义的殖民思想,还是指望殖民地提供原材料和市场,而不是反动的商业资本主义的殖民思想,不然如历史上英国东印度公司,只是在印度亩税就能收个七八千万两,这可比大顺之前的亩税加盐税还要多的多的多——而大顺依靠先发地区的商品税、关税、以及随着交通运输改善后的盐税等等,内地的那点土地税真的是已经可要可不要的。

并且说,本身,大顺的财政制度也确实问题很大。延续前朝之政策,名义上正税不多,而地方上便不得不想方设法弄钱,否则地方实质上都根本维系不下去。

是以说,这个原本几乎无解的问题,现在似乎的确有了解决的方法:中央扔掉亩税,不收了,归地方。

这里可不是说取消亩税。

而是说,把亩税交给地方,让地方上的乡绅、胥吏等,自己去搞亩税。

这样,朝廷既赚了“仁政”的名,又可以得到地方乡绅的拥护,还可以避开让人头疼至极的地主和农民的问题。

当然,这几年这种想法在朝中甚嚣尘上,也不仅仅是因为纯粹的国库收入的比例问题,而是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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