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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朝堂(3 / 3)

表‘梁山四十二亡户沐官家圣德,已登册归治,梁山匪患自消’。又,知成都府事庞恭孙上表‘夷人董舜咨、董彦博乞内附’,都堂不敢擅断,请陛下圣裁。”

成都路保州董仲元、霸州董永锡二夷部乞内附,根本不是甚新鲜事,实际上,两部在嘉佑(仁宗最后一个年号)、熙宁(神宗第一个年号)年间就曾两次请命于朝,此类蛮夷素无礼信,今日附明日叛乃是常事。而梁山几十户亡户归治,也是政事堂就可以处理的“小事”。

但在这个敏感时机,将二者放在一起,意义便大不同了,这就是内圣外王,乃圣君所为,盛世气象,有此两奏,臣子们再想就梁子野之事借题发挥,扯到道观、花石纲之上,就得掂量掂量了。

天子曰:“余相公所奏两事,便依前例,俞卿所奏之事,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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