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的案子,居然这么快就破案了,为什么?”
拉莫斯没有回答。
洁似乎想等他回答,却接着说:“那是因为芮娜丝开枪射击洛贝特,对不对?而且是用杀死弗兰哥的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
“嗯。”拉莫斯说。沉默了一下,然后又说:“是的。”
“明知道警方下一步一定会到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去搜查,但芮娜丝却很出人意表的呆在那里。如果她呆在别的地方,要逮捕她应该要花很多时间。当时她手上拿着杀死弗兰哥的凶枪,还用那把枪射击警官。”
“嗯。”
“而且那把枪上只有芮娜丝的指纹。”
“对。”
“只要欠缺其中任何一项,以后的发展就会完全不同。请你试着假设没有这些事,情况会怎样?”
“没有这些事?”
“因为凶手应该也是这样想的。也就是说,芮娜丝在场、向警官开枪等对他有利的发展,应该不是凶手所期待的。”
“你是说那些事,对真凶而言是意料之外的事?”
“对,那些应该都是意外。如果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后再做考虑,也就是说芮娜丝没有开枪的情况。来吧,拉莫斯先生,结果会变成怎样?”
“我们这些无能的警察没办法抓到凶手,案件会陷入迷宫……”
“怎么会!不要这么说。只是少了芮娜丝这个凶手,案情的进展确实会变的非常棘手。那么到底是谁、为什么又犯下这个案子呢?”
“嗯。”
“这么想之后,你们应该会立刻展开例行的搜查,不是吗?”
“对,确实如此。”
“这个案子欠缺的就是一般理性的搜查行动。因为凶手很快就出现,而且毫无预警的被逮捕归案。案子就像脱臼了一样,以很不自然的形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