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异乡人》【注】中的莫梭作比较很有意思。他无法区分自己的行为与梦境。会将自己做过的事视为梦中的体验。这个案例对我们来说应该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注】法国存在主义大师加缪的经典名作,莫梭是本书的主角。
教授说完,把那沓文件拿到眼前,开始朗读李珍宇写的手记:
在我脑中始终残留的问题是,实际行为与。梦境一混淆不清。如果我做过一些什么事情,在这些事情过去的同时产生“做梦”的感觉,那么对于这些过去的事情,就很难产生现实的感受了。我虽然做了那样的事,但我不觉得那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我对杀人这种事似乎没有特别的厌恶感,所以如果再次置身那种场合,我仍然会一如既往地杀人。
在事件发生前,我的思维与普通人一样。但当我与骑着脚踏车的被害者一起跌倒的那一刻,我想。这是真的吗?难道这不是梦境吗?这样的自问确实很可笑。但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反复自问,好像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第二件罪案中也发生过这样的现象。当我把刀子插入被害者的身体时,我恍惚觉得自己在做梦。不过也有一次。我很快就恢复了清醒。那就是在小松川的天台。当我听到有人上来的脚步声时,我凝视着倒地的受害者,绝望地想到家里的父母。但当脚步声远去时,我马上恢复了清醒。我难以解释犯罪时所表现出来的理性究竟是冷静呢,还是显示我本来的正常思维能力。
我做第一件罪案时,捏着鼻子与受害者说话,那是为了不让她记住我的声音。我一边这样做,一边感到很滑稽,但这绝不表示我的心情很平静。因为在意识到我就是我的同时,还感觉到自己也是另外一个人。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往往会出现这种现象,我记得好几本书里都记载了这样的例子。在做第二件罪案时,我让受害者的躯体摆出坐着的姿势,直至天黑。在那种场合,我一点都不觉得可怕,身处那种氛围,我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