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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万物维新(3 / 10)

寺,左右卫等十二府,以分司统职”。

这段记载涉及内容很多,其中,核心就是后来为人所熟知的三省六部制。

所谓三省,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其中,内史省负责起草诏令,长官叫内史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长官叫纳言;而尚书省则负责执行,长官叫尚书令。当然,因为尚书令位高权重,一般情况下都空缺,所以,实际的领导就是尚书省的副长官,左右仆射。

所谓六部,则是尚书省下设的吏、礼、兵、都官、度支和工部六个行政部门。从三省的职能分工不难看出,门下省和内史省是最高权力机构,类似于如今的全国人大;而尚书省则是最高行政机构,类似于如今的国务院。六部则类似于国务院各部委。三省之间互相配合,共同构成了国家最主要的部门,而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官职宰相则由三省长官共同担任。

这可是中国宰相制度的一大变化。要知道,中国宰相制度的发展,从大的方面说,一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第二个阶段则是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第三个阶段是明清时期废除宰相,实行内阁或者是军机处的替代体制。

那么,三省六部制和三公九卿制相比,有什么不同?有三个特点值得注意。

第一,宰相由具体的个人变成了机构负责人。在原来的三公体制之下,太尉、司徒、司空这三公是宰相。皇帝先任命他们做宰相,再让他们组建丞相府,管理全国政事。这样一来,就是先有宰相个人,再有宰相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宰相真是名副其实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当然气焰熏天,经常和皇帝发生冲突。最典型的就是汉武帝时期,田蚡当宰相,不停地安插亲信。武帝看了当然恼火,问他:“君除吏已尽未?吾亦欲除吏。”你任命官员任命够了吗?我也想任命几个自己人当官,行不行啊?可见君相冲突有多严重。

为了对抗宰相,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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