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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法律武器(1 / 4)

3月21日,维也纳政府又出台了《土地租赁法案》,规定了农民对土地拥有租赁权,最高租金不得超过土地收益的百分之五十。

这是为了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生存权益,如果不进行限制,估计要不了多久又要爆发饥饿爆动了。

3月22日,维也纳政府出台了《农奴安置保障法》,要求贵族给释放的农奴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

即:不得剥夺农民现有房屋的居住权;将土地租赁给农民,或者是雇佣农民保证就业问题。

为了避免资本家贵族的趁火打劫,1848年3月23日,维也纳政府出台了《禁止高利贷法案》。

法案规定:奥地利境内任何模式的贷款,年利率均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五;针对农民、工人等弱势群体的贷款,年利率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五。

任何个人贷款,均以实际到手金额计算利息。

自1848年5月1日过后,任何高利贷合同均视为无效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也就是说可以不还了。已经签订的高利贷合同,法律只保护合法范围内的收益。

这是防患于未然,实际上在制定这部法律的时候,内阁成员根本就不认为贵族会趁火打劫,通常这种事情只有资本家才会干。

好吧,在这个问题上弗朗茨没有和他们辩论,大贵族是肯定不会干的,这么一点儿收益,还不值得脏了他们的手,小贵族就说不定了。

贵族当中也是有穷人的,每年欧洲都有一批贵族破产,这些人可顾不得什么贵族荣耀了。

既然是打击资本家,那么这部禁止高利贷法案,当中自然就有很多对违法者的不利条款了,比如说处罚力度那就大的可怕。

只要逮着放高利贷的就先没收全部财产,顺带监狱里面走一遭,最低三年起步,无期不是梦。

3月25日,维也纳政府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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