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空白,什么都没在想。
一个翻身,我瞥见藏在衣橱角落的那一大叠书,那是大学四年所有的课本,而盖在那上面的布,我想已经佈上了一层灰了。
我轻轻拿起那一本「管理概论」,坐回床上,一页一页的翻着。大学时的回忆也一页一页的在脑海里翻着。
刚进大一那一年的冬天,我遇见她。那天飘着雨,气温很低,大概只有十二、三度左右,时间是中午,天很灰,没有打雷声,除非你在我的寝室里听见我室友打呼。
那天有带伞的是我,不是她,我跟她会认识也是因为那一把伞。
当然代志〈台语,指事情。〉不是憨人所想的那么简单,也不是很偶像剧很浪漫美丽的那种情节。她走过来,我为她撑起了伞,然后两人漫步在雨中,爱苗就此滋长。
拜託!这种肥皂剧我演不出来,现实生活也没那个机会让你演。气温十二、三度的冬天,而且还下着雨,冷到有一种鼻屎都会结冰的错觉产生,怎么可能会有女孩子会跟你在雨中演这种鸟戏。我想所有人都希望躲在棉被里不要出来,不然就是穿着到哈尔滨也能禦寒的大衣,脖子上裹着一条花围巾,还戴着一顶尖尖的毛帽,让自己看起来像只怕冷的鳖。
中午我刚从餐厅吃完午饭,要到离我约两百公尺远的院馆去上第五节课。当我走到餐厅门口,试图从伞架里数十把伞当中寻找我的史奴比〈伞的名字〉时,我看见一个女孩,拿着我的史奴比,站在餐厅门口。她一手撑着伞,另一只手抱着书,看起来应该是在等人。
我心想,这真是个大胆的贼!偷了别人的伞还站在犯罪现场等人来抓,这么想吃牢饭也不需要这样。我记得曾经看过一个新闻,有个失业已久的男子,为了不想再为下一餐在哪而烦恼,他心生一计,跑去抢超商,抢完了之后还麻烦店员打电话报警,他则站在超商里等警察来。当警察问他为什么要抢超商的时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