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我朋友的事,我全知道。”
他见我无意详细讨论这个问题,十分无趣,“小志,你自己当心。”
他转身离去,身形胖得像一座小山。
打烊后我悄悄回到楼上,看了一回书,终于忍不住,更衣到夜未央区的丑陋野狼酒吧。
推开店门,我看到奇景。
大约有一百人挤在酒吧内欢呼拍手,人头湧湧,百分之九十是男客,一看就明白缘故,酒保全是年轻女子,衣着暴露,她们忽然跳上柜台,扭动腰肢臀部,跳起舞来。
我目瞪口呆,一额是汗。
忽然之间,她们又跳下柜台,调酒招呼客人。
这时有人喊:“芝芝,芝芝,芝芝。”
欢呼中,我看到一个苗条身形出现。
她正是阮津。
她化妆浓艳,上衣是小小一件露腰背心,短裤短得不能再短,露着大腿。
她笑着登场,拿起一只酒瓶,往手臂上一放,只见那只瓶子像忽然有了生命,活了过来,像一只小动物般自她左臂滚上肩膀,在背脊停顿一下,又自右臂滑下,她握住瓶子,往杯中斟酒,放下,又取过另外一酒瓶,这次在她丰硕的胸上滚过。
这是奇技!
所有客人鼓掌欢呼叫好。
她斟好酒摇匀,把调酒器放指尖转动,煞是好看,我看得呆了。
最后她斟出酒递给人客,那男客给她丰富小费,她把钞票塞进裤腰。
我在一角看得下巴跌落胸前。
终于,我缓缓转身离去,王志一,你要真相,你终于看到真相。
我心酸的想,原来她是一个跑江湖的女孩。
又怎样呢,我喜欢她不会更多,亦不会更少。
我缓缓转身离开那欢呼声及笑声。
我用双手推开门走出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