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爱一个人是快乐。我不认为单恋有什么不对,就算这是单恋吧,我仍然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对。爱一个人是好的,爱与被爱,我选择爱。我不要被爱,多少人说:被爱是幸福的,他们错了,一个讨厌的,常常如鬼附形的跟在身边左右,有什么快乐可言?但是至少现在我看着玫瑰,便得到了我的满足。
玫瑰说:“我们该走了?”
“可以走了,不要怕,我没有枪,这里买枪是不合法的。”我笑了。
她也笑,“与你在一起,真是无忧无虑。”
“啊,是的。”我说:“这是我的好处。”
我与她走回家去,她的手臂圈在我的臂弯里。
在旁人看来,我们何尝不是恩爱的一对。
实际上,实际上我们十划还没有一撇,我连她的影子还没有抓住,多么可惜。
“我会想念你。”到了门口,她说。
“谢谢。”我一鞠躬。
她笑了,“再见。”她一转身,走了。
连一个转身都是美的。
我在她面前,变成了一个阿木林。
同学告诉我:“你与她在一起,迟早要吃苦的,你知道那个舞会?她已经答应与方德明同去了。”
“是吗?”我淡然说:“我教她中文,不过是想她学好功课,没有其它的意思,你们误会了,至于她与什么人去舞会,与我无关,我对她没有企图。”
“你真伟大。”同学说。
这是称赞?是讽刺?我不知道。
我不喜欢舞会。我只希望与攻瑰静静在一起谈话,聊天。当然她是喜欢舞会的,因为她永远是中心,我不会忘记上次的舞会。
她居然在门口等我。
这次不一样了,这一次她认识了方德明。
那个舞会我还是要去的,只是为了去看她,不是为了其它人怎么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