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乎其它人怎么想,我也有我傻气的一面,我非得去看看她不可,看她怎么打扮,都是值得的。
我的“伟大”很快又传开了。
我得到了一个约会。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肯做我的舞伴,与我同去那个不知道什么名堂的舞会。
我约了她。
那天夜里,我去接她,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袍,挂一串养珠,很素净,很好看,我相信玫瑰不会穿这样的衣服,她穿的衣服,必定是标新立异的。
我打开了车门,很礼貌的送我的女伴上车。
喜欢我的女孩子也不见得少,只是我没有看中她们。
我手中拿着给玫瑰玛璃的作文,我选了一首比较易懂的词,并见写得很浅白,但是几个重点却一点都没有漏掉。我想应该可以拿个乙+。
我的舞伴问我拿着的是什么,我笑笑,不响,她笑了。
“你不说我们也知道是什么。”她也笑。
“这倒奇了,一卷纸,你怎么知道是什么?”
“是替玫瑰做的功课——她自己说的——是不是?”
“女孩子就这样,明知还故温。”我说。
“玫瑰倒还大方,她不介意别人知道她有枪手,她本来就没预备拿文凭。家里不过是叫她来学识几个中文字,使可以回去了,她家要有钱。”
我看了她一眼,这番话好象是故意说给我听的——人家可是说走就走的,你巴巴的帮她做这个做那个,犯不着。
女孩子的器量都这么小,今儿如果是帮她做,那么情形又两样了。
我还是笑了,不说话,开着车。
她索性把话说明白了:“我们都替你不值。”
我不知道她口中的“我们”是谁,恐怕是另外一堆女孩子吧。我看我的女伴一眼,怎么长得相当清秀的脸,却有张这么碎的嘴?没完没了似的。玫瑰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