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理由,一百颗、心要死也可以死得贴地。
如果我的爱与我疏远,我就随她去,挑一个苦雨凄风的晚上,服毒也好,抹脖子也好,约见奏可卿也好,总而言之,自己认命,再也不会去追查前因后果。
但老沈偏不这么想。我想这世界之这么有趣可爱,就是因为有各式各样的人的缘故。
我自己无论如何端正服装,但他人脱光衣裳,我毫不介意,看热闹嘛,不然多闷。
我躺沙发上看书。高尚得闷得发昏的“一百年孤寂”。
阿毋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如释重负地放下书。
“啥事体?”
“我想申请你派人来轮更。”
“半夜三更,什么地方找人去。”
“我吃不消了。”
“死挺呀,你亲自接下来的生意。”
“我已经等了十二小时了。”
“天亮吧,天亮吧,天亮我找阿戚来替你。今日发生过什么事?”
“可怕在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我不懂,她这十二小时什么也没做过?”
“她去熨头发,你知道吗,小郭,原来女人熨一个头发要六个钟头!六整个小时,足足三百六十分钟,花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小郭,你想想,倘若每个女人都如此,国家怎么强呢?”
“别夸张,她身为歌星,当然要不停修饰自己。”我说:“之后呢,之后她做了些什么?”
“之后她跑到置地广场。”
“阿啊,我明白了,买衣裳。”
“把一百○八片名店里所有服装通通试遍,花了十万──”
“叫你控制你自己,那里有十万小时。”
“是银码。”
“呵,现在她在哪里?”
“回了家。我在她家楼下,我闷死了,小郭,不是吓你,听说有些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