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连头跟尾巴哪一头是哪一头也分不清楚,烂泥搭在它身上,还气喘吼吼的,像个怪物。那孩子脸上刮破了,流着血,可是还咧着嘴笑,那位女客人穿着皮靴,最最流行的厚毛衣。大围巾、厚帽子、手套,也看不清头脸。我从没见过这后样的情景,真吓坏了。
林太太又笑又骂,“去去!全部跟我上楼去!老天!玫瑰,你也跟他们疯,这还像玫瑰了,可惜了这件毛衣!上楼去!”
林太太一阵风把他们赶了上去。
林博士视若无睹,继续叫我看那堆“活鬼写的卷子”。
但是我心不在焉了。我在想。玫瑰,一个普通的名字。她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大概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子吧?玩得这个样子回来。
我们决定饭后才讨论,林替我泡了红茶,我吃着三文治。他说他教书教得头都大了,简直没有人生乐趣,幸亏太太了解他,使他还有点精神寄托。
他又说到孩子们的功课,我们信步走到书房里,到了书房我便一怔。他们下楼来了。林太太简直是个女超人,那只狗正在火炉旁边晒乾它的毛,洗得干干净净的。孩子换了衣服,脸上也敷了药。那女孩子——
她整个人埋在一张大沙发里,这后放肆,那张沙发是林唯一松弛一下的角落,此刻被她占据了。我看着她,她真是特别,脚上还是那双皮靴,抹干净之后,有种野性的诱惑,毛衣脱掉了,换了一条长袍。我记得这件衣服妹妹想买,可是没舍得。她的头发很短很短,贴在头上,像个男孩子,皮肤是橄榄色的,一种棕黄,没有化妆,只抹了一层油,像高更笔下的大溪地女人,但是她的五官却说不出的细致,一双眼睛是最美的,深深的双眼皮微微向鬓角飞上去,黑白分明。看上去有廿多岁了,但是那种野性是按捺不住的,露在她的嘴角里,露在她的姿态里。从没有见过这么特别的女人。
当我在狠狠注意她时,她也在打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