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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十一时,郭律师还没有回来。
怪不得地方乱成这样也不介意,原来她根本绝少在家。
郭振佳在外头与朋友谈正经事。
“查到王杏泉的记录没有?”
“王杏泉,十六岁,女,父母双亡,本住兄嫂家,与家人不和,辍学离家。”
“唔。”
“家人不甚关心她,福利署去探访王家,兄嫂反而觉得不耐烦。”
“犯过什么案?”
“不过是游荡、打架、服食软性毒品这些。”
“不过——?”
“算是轻微的了。”
“可有出卖肉体?”
“不清楚,有亦不奇,不外换取金钱,或是换取照顾,那种少女唯一拥有的,不过是一具肉身。”
振佳恻然。
“可怜,是不是?但是社会对这种现象早已麻木,反而对外国不相干的贵妇与情郎幽会后飞车身亡这种新闻大大耸然动容,你说怪不怪。”
“讲得对。”
“——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看你配不配。”
振佳无奈地苦笑。
她每天都拖着疲倦的身躯返家。
振佳只把客厅当走廊,看也不看回到寝室,卸妆后倒头就睡,累得象是忘记屋子里还有个陌生人。
第二天醒来,想起要去裁判署报到,急急梳妆出门,走到厨房,愣住了。
怎么一回事?瓷砖发亮,地板光洁,所有陈年老渍全部洗净,杯碟干干净净叠在一起,咖啡已经煮妥。
她失声叫,“王杏泉,王杏泉。”
没有人应。
桌面一张字条上写着:“我取了几百元出去买食物,一会收拾客厅可好”。
振佳连忙写一个好字,喝了半杯黑咖啡,赶出门去,看样子做对了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