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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5 / 12)

,他很少有照片公开登在报上,据说非常早期的时候有,现在没有了。

他喜欢白色。

欧洲最喜欢的城市是巴黎。

认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地下铁路。

喜欢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经有人批评他人缘坏。

曾在英国留学四年。

除了写作之外,有一盘小生意。

时常说的话──“谁理呢”,“交稿必需准时”,“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败乃悲伤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换句话说,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里的人物都是上流的,从来不含黄色意味。

我并没有什么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么的,我只是想见他,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

“照片,至少可以给我一张照片。”

大嫂说:“好,我同你问问看。”

稍后她说:“莫天地说他没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电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叹息。

真是固执有性格的一个人。

“替我的书签名。”

大哥大叫一声,“你烦不烦,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我特地买了一套莫天地的新书,叫他签上下款。

三十多本书,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抬回来,虽然时间上久了一点,但是我仍然心满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并不见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面写着:查小利指正,莫天地。与一个日子。

这是最好的纪念品。

我心向往之,希望从此他对我的名字会有记忆。

我把签名与朋友共赏,他们都说:这是非常难得的,因为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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