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
我朝萤光幕扬一扬酒杯。
主持人问:“与你同处三十分钟?她有无请你签名?”
“没有。”
“没有?”
“她没有把我认出来。”
主持人笑,“你太会开玩笑了……怎么可能没把你认出来?”
他们转了话题,说到他新完成的作品。
那位先生神色自然,有股清秀的气质,很讨人喜欢。
原来适才他是往电视台途中。
看完节目,熄灯睡觉。
在今日之前,我从没想到会活这么久。
生日越来越残酷.
第二天红日炎炎,也就把前一个晚上的事忘了。
生日既过,也不再感慨。
居然嘻嘻哈哈地与同事若无其事地有说有笑。
男人聚在一起,说女人。
女人聚在一起,自然说男人。
大谈未来对象要具备些什么条件。
空谈有什么用?到之二十五,只要是活的男人,也就是好伴侣。
当真轮到我发表意见的时候,也只得矜持的说:“我要一个英雄。”
她们不明白。
我也没再解释。
下班的时候,仍然用那部电梯,仍然不喜欢它,仍然勉强自己接受它。
六年半了,在这幢大厦出没,没有一天开怀,不知恁地,日日意难平,多么刻板的日子,无法突破,无法自救……真要命,理想不能达到。
电子喉咙向我报告:“你在十一楼。”
今日,同梯人是两个脸上长满小庙的后生小子,大谈保时捷跑车有什么优点。
我有一丝寂寥。
黄昏,太阳比较淡,出了电梯,走到街上,溜踏着橱窗。
心不在焉。
原来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