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条件结婚!”我截断他,“你不能负担家庭。”
“你太虚荣。”他说。
“太多无能的丈夫都用这种借口来替他们自己开脱,我不怪你。”
“你听我说:我与那个女人其实什么也没有——”
“我没有吃醋,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这里。”
“好的,”他说,“我搬,你不必再讽刺我。”
“请。”我说。
“好。”他站起来。
“你忘记车匙门匙。”我说。
他无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锁匙掏出来搁桌上。
我替他开大门,他看到门上的新匙,呆住,他问:“你连锁都换过了!”
我笑笑。
“你这歹毒的女人!”他咒骂我。
我微笑,向他鞠躬。“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扬一番,我不会怪你,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着‘宁可我负人,不可人负我’的心理。再见。”
“谢谢你!”他怨毒地说。
我关上大门。
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书房中,住了很久。他是怎么搬进来的,我也忘了。开头好像是因回家远,他说累,便在我这里睡一个晚上。再后来周末索性不回去,放一套睡衣与替换的衣裳在我这里,然后干脆不走了。
我觉得怪闷的,怎么会变成同居的局面?我一向反对同居,因为对女方太不公平——尽了所有做妻子的责任,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权利。而那时因为他向我求婚,所以心肠一软,便让他呆下来。
我总觉得一个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诚意,有诚意的男人实在不算是坏男人。
我当时跟家俊说:“分开住好一点,周末我上你家坐,有时你来我家听音乐,多好。”
他说:“你这里什么都有,从冷气机,抽湿机到干衣机,应有尽有,我那里太简陋,你去住也不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