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起她从后门就走了。
回到家中,丢下手袋,不知怎地,吓得一身是汗。从来我最怕遇见这种场面。
回想刚才那个混血女郎,只记得她有头半黄不黑的头发,黄眼珠,皮肤白得十分不健康,并不漂亮。
混血儿非得深色头发浅色眼睛才会好看,张家俊挑到个特别丑的。
我定下神来,把他的东西全部收进箱子里,整理好之后,到街上买一把锁,顺便带锁匠回来把锁换过,再写信到电话公司申请改电话号码。
一切做完之后,张家俊回来了,拼命按铃,我去给他开门,他一来便看到一套箱子搁在地下。
“什么事?”他大惊失色。
“你该搬走了,家俊。”我说。
“完全是误会。”他气急败坏地。“我知道你看见我们——”我眨眨眼。
“好吧,我搬。”他说,“但是你不能叫我马上走,我总得找屋子搬。”
“香港上中下三等酒店不计其数。”我说,“何必等?”
他朝我瞪眼:“你怎么一点情义都没有?”他责问我。
我说:“你使我想起一个笑话。”我仰头笑。
“什么笑话这么好笑?”他踢开一只箱子。
“有一对夫妇分居后,丈夫与舞女同居,生下一子,妻子离开香港去念书。这男的忽然对前妻说:‘人家说,我可以告你遗弃。’于是他前妻马上告他通奸离了婚。这个笑话你说滑稽不滑稽?”
“你是讽刺我?”家俊跳起来,“我觉得我对你不错!”
“我再说一个笑话。某太太要跟丈夫分手,她丈夫说:‘我一向对你很好,你想想,你怀孕的时候我都没出去玩女人。’你又说这滑不滑稽,仿佛他吃亏了,有的玩没去玩。”
“很好笑,”他说,“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