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意兰兰。
我另有想法,我觉得兰兰给我一种安全感,我喜欢那种安全感。年纪大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兰兰不舒服了很久。
她说:“我认为你父母不喜欢我。”
“咄!”我笑,“你要他们喜欢你做甚,你嫁的又不是他们,你嫁的是我!我俩情投意合,不就行了?”
“虽然如此——”
“兰兰,做人不可以太贪心,你怎可以赢得全世界的人心?况且我父母又没有不喜欢你,公婆对媳妇,不过如此了,是不是?”
“是的,但是他们也不见得特别开心。”
“特地跑了这么一趟来看你,你还不够面子?他们早有两个媳妇了,习惯以后,当然没那么热情。”
但是兰兰仍旧闷闷不悦。
我有点累。对于兰兰,像对个孩子,事事要哄,要说好话,要解释,久而久之,不能说不累,何止累,简直厌。她那年纪——也应该懂事一点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起了君情,她的熟人情,懂世故,玲珑磊落——唉。
兰兰说:“我喜欢住这里,我不喜欢做移民。”
言下之意,她不爱跟爸爸妈妈柱,也不想见他们,因为他们不喜欢她,因为她不至于笨到那个地步——不受欢迎而仍然去迎合公婆。
现在的媳妇都不大努力于家庭关系,幸亏也都尽可能避免发生磨擦,像我们,最多一年才见一次父母都可以,他们不会介意。
想想也真是,把儿子养了这么大,教育成材,然后他们结了婚,就宣布从儿子的地位退居变为人家的丈夫。这或许是自然而然的转变,但是到底想起来,还是怪怪的。
我无意与兰兰讨论家庭伦理问题,于是把话题拉扯了开去,说到屋子漆什么颜色之类的。
我很奇怪父母居然会喜欢君情,也许她外表看上去不像人家的小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