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主要是她那股与众不同的神情,使我为她着迷。
三月十日
十天内,我天天去看粉艳红演戏。
我与她的姊妹已混得很熟,都知道我是个斯文正经人,但艳红她对我不瞅不睬。
老鹤临走笑我,“玩玩可以,别着狐惑。”
已经太迟了。
粉艳红混身似发散着无穷的魅力,把我吸引至无底深渊。
我不是不知道我们之间是没有希望的。
周家财雄势大,婉君的姨丈是此间的拿督,她不会允许丈夫有不忠行为。
即使我未曾娶妻,父亲也不会给我娶一个唱戏的女孩子。
已经五十年代了,但在殷宅,时间是恒久不移动的,我们仍然过着一九00年的生活,父要子死,不得不死。
我觉得生活有太多压抑,不能畅顺地呼吸,我的胸肺有时像是要炸开来似,痛苦十分。
只有在见到粉艳红那双盈盈秋水,我才能看到一丝金光。
但她们准备拔营离去,整个班子要走埠,我连一秒钟都没考虑,便收拾了一箱轻便的衣物,叫帐房把所有的现款交给我,便跟着班子一起走。
我对家,一点留恋都没有,瑟瑟反正有祖父母照顾,呵,或许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我不管了,我如中蛊般疯狂。
四月二日
艳红一直不给我看好脸色,每个人都感动,只除了她。我往往跟在她身后走一整街,也不想跟她说话,只要看到她一片衣裤便足够。
四月十五日
南洋商报刊出父亲寻人启示,找的人是我。
小秋来旅馆同我说:“你回家罢,小红很怪,她看不上你,就是看不上你。你再赖十年都不管用。”
我长叹,这些日子来,我又瘦又憔悴,风尘仆仆,又没个人照顾,吃得也不好,早已眼布红丝,声音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