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都有把臂同游的爱人,他们会毫不犹疑地为她们去死。而我。
我的男伴都由傅于琛挑选安排。
“我可以到你家去吗?”
约翰第一次露出勉强的神色,“不。”
“为什么?”
“你最爱用的三个字是——”
“‘为什么’。”我给他接上去,“为什么?”
他沉着地说:“我家比较浅窄,人口又多,没有私人角落,不方便招呼客人。”
说了这么多,他的意思是穷。
我很诧异,心中有些佩服,于是不再言语。
没想到约翰会再说下去,“弟妹多,父亲是小职员,家中难得见到一件奢侈品……承钰,你不会明白吧,在你的世界里,什么都多得堆山积海。”
我忽然感动了,有人比我更不幸呢,我不自觉地把手按在约翰的手上。
“我仍在用功,希望考到奖学金出去,同时,至少,”他语气有点讽嘲,“希望储蓄买一条时兴式样的裤子穿。”
我连忙说:“不不不,最讨厌喇叭裤,待潮流过去,你便会知道这是多么荒谬的款式,瞧,我也不穿那些。”
约翰笑了。
他有他的忧虑,有他的愁苦,但同时他心中也有许多许多许多希望,这是他与我不同的地方。
傅于琛与马小姐还没有回来。
只给我寄来一张甫士卡。
看到之后,吃一惊,不但卡片式样熟悉,连那张花鸟的邮票也一模一样。
跟我收到的第一张明信片完全相同:寄自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埠,寥寥几行草字,签名式似花押,所不同的,收信人不再是惠叔,改了我,邮戳上的日期,晚了八年半。
傅于琛这样有心思,真没想到。
是有名有利的中年人了,还花时间精力来玩游戏,为着讨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