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
“港大如今不大吃香。我看你还是去考考牛津剑桥,读一门狗屎垃圾科,什么地理。历史这种不相干的功课,多么风流。要不考美国史蔑夫,卫斯理、沙拉劳伦斯这几间——你父亲会替你办。”
“那样做我会快乐吗?”掌珠问。
“不会。”我说,“但是你会自傲。”
“我想要快乐。”
我微笑。
掌珠十六岁生日那天,我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孩。
她穿贝壳粉红的纱衣。
“父亲买给我的。婀蒂。”她说。
“很好看。”我说,“很美,”我是由衷的。
何德璋与我握手,请我坐下。
我说:“难得你这么忙也会替女儿庆祝生日。”他笑笑,不与我争吵。我很佩服他这一次。
掌珠走过来。“你们两个还在吵架?”她说,“你们两个怎么会这样?如果你恨她,你就不会下帖请她,如果你恨他,你就不会应约而来,到底搅什么鬼?”
我与何德璋同时说:“不得无礼。”
我涨红了脸,我说:“你懂什么。”
她说:“呵,我的朋友来了。”
我连忙抬起头看她的男朋友。
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穿着套过时的西装——领子太宽,腰身太窄,裤管还是喇叭的,衬衫领子也太大,领带倒是够狭的,不过颜色太复杂,一双鞋子底厚,且是高跟,我顿时没有胃口。
随即我发觉对年轻的朋友要求不应太高,他总不能穿九百元一双的巴利。
“在哪里读书?”我与他握手时间。
掌珠抢着答:“他在做事。”
哦,最后的希望也没有了,这种年纪他应该在读硕士。
掌珠在哪里认识一个这样的人。
他坐下来。我发觉何德璋忽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