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认为是合法的自卫手段”。
“满洲国”合法吗?
这个东西就关键了,来不得半点含糊。
答案是:不合法。
东北历来是中国的。“九.一八”事变以前,谁也没听说过满洲有“独立运动”。这是关东军占领以后才有的。
以上是调查情况,下面是抓药方了——满洲自治。
你们都不要吵了。
中国呢,我告诉你,恢复到“九.一八”事变以前的状态是不可能了,但“满蒙毫无疑义属于中国领土”,这个你放一百个心。
日本呢,你也不要指望我们会承认你瞎搞出来的“满洲国”,不过要是愿意往我们的“东三省自治政府”派顾问倒是非常欢迎。
所谓满洲自治,是说要在东北建立一个“东三省自治政府”,实行高度自治,这个“政府”隶属于中国中央政府,但所有行政官员均由包括国联在内的国际组织指定和委派。
在“政府”成立后,中日双方军队均应退出东北(当然主要说的是日本,中国在这里除了马占山,只有义勇军)。
有人说,这个“满洲自治”方案侵犯了中国主权。但问题是,在日本完全占领东三省的情况下,我们的主权早就没有了。如果能先把这个主权从日本手里夺过来,暂时交一点给国际组织又有何不可。至少以国联为代表的国际组织是承认东北属于中国的,而且“自治政府”还隶属中央。
还有的说,你别老口口声声国际组织国际组织的了,那还不全是英美法这些国家说了算,代表它们的利益。
这话就没法说了。如果这样想,我们就还是不要去找国联打抱不平为好。归根结底,利益总是要被代表掉一点的,但既然是国际组织,形式上它是不容许某一个国家单独染指东北的,这就对我们有利。
再者说了,英美法毕竟不像日俄那样望着中国的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