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用鲜血所写的。
血渍已经乾透。
他左手食指伤口的血,早就已经凝结。
那只食指尖,赫然少了一小截。
良久—一苟雄长吁一口气,打破沉默道:“他已经嗝屁了。”
花炮李呆呆的道:“嗯!”
苟雄目光闪动,问:“依你看,是自杀还是被杀?”
花炮李神色凝重,回答:“表面上看来,他是因为做错事情,禁不住良心谴责,写下我错了三字遗书,以蜂窝铣自杀,可是我总觉得事情绝不会这样简单。”
“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路的地方?”
“没有呀!”
“哇操,你再看清楚,他左手的食指。”
“他那只食指破了,必然中以断指流出的鲜血,写下了这封遗书。”
“那只食指不是咬破的。”
花炮李立时留意到,那只食指的断口,跟刀削一样的整齐。
“毫无疑问,那是利器削断的,可是那利器呢?”
花炮李目光电扫,甚至还上前去搜查。
他没有找到利器。
苟雄揣测道:“以常理来推断,他没有理由所指之後,还将利器收起来。”
“嗯,的确没有理由。”
他大叫起来道:“你是说,他是被杀的了?”
“我是这样猜测。”
花炮李反驳:“可是房问在内紧闭。”
“哇操,从窗户一样可以进出。”
苟雄举步走到那边窗下,随手一拉,就拉开了其中的两扇窗户,道:“这两扇窗户的拴子,根本就没有栓上。”
“那么是谁杀死了他?谁有这种本领偷进来,不动声息的将他杀死呢?”
苟雄没有作声。
花炮车又问“这样做又有什么作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