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圻想要娶媳妇的事有了朱允炆的允肯介入,后续的发展自然是顺利的紧,御前司的太监带队抬着聘礼登了陆英的家门之后,这桩婚事就算是定了下来。
定是定了,但成亲的日子就排的有些晚了。
毕竟朱文圻还得回泉州继续工作呢,哪能一直待在南京等着洞房花烛。
至于泉州自陈天正往下的涉案名单,内阁也给拿了一个主意。
“凡是涉嫌从走私过程中获利达到年俸十倍以上的,定死罪。”
这算是在法外开恩的基础外放宽了不少的限度,尤其是如陈天正这般的官,虽然参与走私但没有丝毫获利的,仅仅判了二十年的劳期,发配到陕甘参与西北大建设了。
但对于那些没有朝廷品轶的商人来说可就不太友好了,因为他们定的罪不是受贿罪,而是组织、参与走私罪和逃税罪。
量刑的标准可是按照走私的金额和逃税的金额来定的。
走私一亿三千万两,逃税两千八百万两!
毫无疑问,从马驰开始往下,整个泉州商会几乎全军覆没。
“五倍以上的罚单,应追缴赃款脏息三千一百万两,征缴罚款一亿四千万两,合并一亿七千一百万两。”
税部大印一盖,整个泉州商会的家底几乎被朝廷整个整给没收掉。
而真正处罚的大头还不是泉州商会。
皇商泉州分会的处罚更恐怖!
跟皇商的体量比起来,泉州商会完全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些年,海外经略的大价值原材料都是皇商在做,泉州商会走私的都是一些粮食、香料、水果之类的低价值产品,人家皇商做的是什么?
矿石!
这些矿资源里面,稀有矿和金银矿、翡翠玉石才是大头。
一个皇商的逃税额,破了泉州商会三个都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