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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11 / 24)

是个“爷们”,而且是“雍正爷”或者“乾隆爷”,一句话可以叫一大片的老百姓张开笑脸,一句话也可以叫上百口的大宅门,哭声震天。那多够味?

于是,她排遣黄昏的方法就象“雍正爷”那样,亲批章奏。看那些章奏,有时就仿佛看那些恭楷抄写的笔记小说,臂如《阅微草堂笔记》那样引人深思。地方大吏奏报谋杀亲夫等等逆伦巨案,夹叙夹议之间,措词的轻重,引律的繁简,在字里行间有许多毛病,把那些毛病捉出来,或者批示,或者面谕,让军机大臣照自己的意思,作成一篇煌煌告谕,她觉得是最痛快不过的一件事。

这天黄昏所看的奏折,有一件是被指为向恭王行贿,奉旨“据实回奏”的薛焕的折子。当然,不承认有其事是可想而知的,让慈禧太后要考虑的是,薛焕作了“请派员审讯查办”的要求。

这当然要准如所请,但是派谁查办呢?如果说仅仅是薛焕和蔡寿祺之间的纠纷,至多派一个协办大学士就可以了,但是这样一派,岂不等于表示此案与恭王无关?慈禧太后觉得这也太便宜了恭王。想一想有个现成的人选:肃亲王华丰。在亲贵中,只有他以“宗人府”之长的“宗令”地位,够资格查办有恭王牵连在内的案子。不过华丰只能领个虚名,办案要靠刑部和都察院,这又有顾虑了,如果不教与恭王有关的人回避,查办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索性再给他一点颜色看!她这样在想,随即写了几个名子,第一个是管刑部的大学士周祖培,第二个是都察院之长的左都御史曹毓瑛,再以下是刑部侍郎王发桂、恩龄、副都御史恒恩,这些人在慈禧太后看,都是恭王的党羽,必须回避。

上谕极其认真,命令肃王与“刑部及都察院研审,务期水落石出”,然后指明那些人该当回避,而蔡寿祺与薛焕“听候传质”。

于是上谕颁发的第三天,肃王在刑部传询蔡寿祺和薛焕、展开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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