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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三春争及初春景 >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5 / 6)

罪名,亦与‘销籍离宗’的处分相称。只是胤禩获罪于圣祖,胤祯犯颜谏救,激怒了圣祖,要手刃胤祯,佩刀已经出鞘,而胤祯‘大杖不走’,幸而皇五子恒亲王,跪下来抱住圣祖的腿,才未修惨剧。这段故事,当时满朝皆知;但胤禟人虽痴肥,却颇好学,且因与“罗刹”国的东正教士有交游,能同他们的文字,为圣祖所嘉许,此亦是好些人知道的事,说他“获罪于我皇祖”,欠缺实据,不无强辞之嫌。细想一会,无法更动,只好不管它了。

再看下一段:“但阿其那、赛思黑,孽由自做,万无可矜;而其自若孙,事圣祖仁皇帝之支派也!若具摒除宗碟之外,则将来子孙与庶民无异。作何办理之处,着诸王满汉文武大臣,翰詹科道,各抒己见,确议具奏。其中若有两议、三议者,亦准陈奏。”

“很好!不过少一段。”嗣皇帝对方观承说:“这件事是先帝误信人言,不能不辩。”

方观承懂它的意思,是要找人为先帝分谤。但这样一写,得罪了好些人,尤其是张廷玉,因而不免踌躇。

“我想在‘与庶民无异’之下加一段,‘当初办理此事乃诸王大臣再三固请,实非皇考本意。’你看如何?”

方观城无法说不妥,想了一下,老实答说:“承旨原系军机大臣之事;臣蒙诏独对,恐惧不胜。皇上睿意,臣不敢妄赞一词,拟请皇上以朱谕发交,以符体制。”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我当然不能让你为难。照办就是。”

“皇上体恤微衷,臣感激天恩,非言可喻。”

于是嗣皇帝动笔书写——名为“朱谕”,实在是大丧期间所用的蓝笔。及至发到“总理事务处”,张廷玉心中不悦,却无表示,反倒是果王发话了。

“大家都知道的,先帝最信任的是咱们四个人,这‘诸王大臣’四字,不就是指明了是咱们四个人吗?”他有些气愤地说:“我不敢奉此诏;更不能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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