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汉朝的富翁,就其致富的手段而言,分为三等,务农为本,所以像任公那样折节力田而起家的,称为“本富”。此外工与商,以及靠手艺谋生的,都称为“末业”,因而致富者,就是“末富”。
最下等的是“奸富”,顾名思义,可知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去弄钱。其时所流行的“奸恶”职业,有“掘家”、“博戏”、“私铸”等等,而皆与游侠有关。
至于所谓“末业”,除了刁间那样的大企业家以外,以手工业或者劳务收入发财的,亦颇有其人,据《史记·货殖列传》,附记如下:
“卖浆水业也,而张氏千万”。浆是当时所通行的一种饮料,以米或粟煮熟,投入冷水,几天后发酵,味酸有酒味就是浆。张氏卖浆,能致千万,当然是制浆有独到之处,而且做的是批发生意。
“洒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修理刀剑的行业,称为“洒削”。既称“鼎食”,可见郅氏用的工人极多。洒削不算小生意,装饰剑鞘,须用宝石美玉,应有相当资本。
“胃脯简微耳,浊氏连骑”,胃是羊胃,煮熟而调以五味,脱水成脯,是一种美食。既云“连骑”,可知行销甚广。
“马医浅方,张里击钟”,张里不是一个人作马医,他是开的“兽医院”,用人极多,所以开饭要敲钟。
司马迁叙了上述的末业致富者,下了一个结论:“此皆诚壹之所致。”诚则敬业,壹者专心,不论货殖的规模如何,投入全部精力,专心一致,以出品的精良为第一目标,赢得顾客的信任,近悦远来,自然成功。所以“诚壹”二字,应是古今中外工商业的金科玉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