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何?是“守”。中国传统立身处世的道理,很着重这个“守”字,所谓“有为有守”是指积极与消极的两面,“用行舍藏”的藏,亦作守字解释。评估一个人的价值,有时不在他积极的有为这方面,而在消极的守的方面,看他如何自处?能安贫乐道,苦守待时,此人便可能成大器,如果稍有拂逆,便失常度,有为而不能有守,这便是脆弱的表现。
经商的守,也是这样的道理。时机不利,能够保持冷静,泰然处之,尽力守住原来的资本,乘时再起,此之谓“强”。
这说来容易做来难的四项品德,在刁间是完全具备的,而其独到之处,在能驾驭舛黠的奴仆,所用的方法亦不出白圭的理论,一方面是“仁”,一方面是“商鞅行法”的严厉。推己及人,使奴仆得以经营个人的事业,渐致富饶,则奴仆自然心说诚服,乐为所用。
万一有那过分舛黠,反叛刁间的,他还有最后一项法宝,就是奴仆的卖身契。
汉朝的政府既承认奴仆为主人的财产,自然法律上有保护畜养奴仆者的条款,同时奴仆的地位与良人到底有别,即使社会以势利相尚,对于能“交守相”有身价的奴仆,另眼相看,但一旦涉及法律纠纷,有奴仆身分的,官司非输不可。
当时流行一句俗语,叫做“宁爵毋刁”,《汉书音义》解释这句俗语的意思,说是有奴仆身分的人,自己在研究出处,是设法去当一个清清白白的老百姓呢?还是投身到刁间那里,好有发财的机会?原文是:“奴自相谓曰:‘宁欲免去作民有爵耶?将止为刁氏作奴乎?’”
这个解释不能令人满意,“宁爵”应照字面释作:宁愿得一民爵——民爵为秦、汉特有的制度,共分十四级,赐予庶民,而奴仆无资格得爵,所以“宁爵”即表示宁愿做一个清白良民,在刁间那里为奴,虽然发了财,毕竟是一个奴仆。“宁爵毋刁”,无非强调个人自由的可贵,而且要致富,在汉初也很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