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跟了我来的。”
“唤他上来!”
孙鸿书的儿子叫少鸿。上得堂来,汤斌一看便觉欢喜;那孙少鸿约莫十七、八岁年纪,眉清目秀,气度沉静;汤斌先不问案情,问他的功课,知道资质很不坏,只是他那塾师父亲,肚子里没有什么货色可以传授儿子,变成“质美而未学”,着实可惜。
“孙少鸿!”汤斌问道:“你父亲告人家海婚,你自己的意思怎么样?”
孙少鸿看一看他父亲,踌躇答道:“我不敢说。”
“为何不敢?”汤斌鼓励他说,“两造对簿公堂,原是讲理。你不说话,这理从何讲起?”
“大人明鉴,”孙少鸿答道:“一则是父命难违;二则,是不敢议论闺阁。”
这两句含蓄的话;别人听不明白,汤斌却是人耳便已了然;原来他不愿打官司,也就是他愿意退让,这与他父亲的意思相反,所以不敢明说。其次是被告的女儿,必是名声不好,因而他说“不敢议论闺阁”。被告悔婚,他反倒替被告留余地,宅心仁厚,更见得是可造之材。
这样转着念头,脸上便浮起欣慰笑容,“孙鸿书,‘犁牛之子角如囗’”,他说,“可喜可贺!”
孙鸿书大感意外,堂上大人称赞他的儿子,又为他道贺,真有些受宠若惊了,赶紧磕头答道:“多谢大人,多谢大人!不敢当!”
“你也是读书人,听我的劝,‘齐大非偶!’”
“大人说得是。”孙鸿书加重了语气说:“实在是这口气咽不下。”
“你如肯听我的劝,我自然有教你消气的办法。”
孙鸿书犹在迟疑,他儿子悄悄拉了拉他的衣服;孙鸿书心想,儿子不愿意打官司,是无可奈何之事,于是这样答道:“那就请大人替我们父子作主。”
“好,我一定不教你吃亏。”汤斌提高了声音吩咐:“带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