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防备。
《九章之律》出自已故的相国萧何的手笔。四十年前,群雄争霸,高祖先破咸阳。从龙将士,争着接收秦国的金帛财物,只有萧何接管了秦国丞相府所藏的图籍文书,特别珍视天下的户籍和历年的法令。秦法多如牛毛,苛于猛虎,于是萧何建议高祖,召集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束缚一解,关中欢声雷动,为高祖争取了广大的民心,这就是萧何从龙入关的第一功。
到定国以后,三章的约法自然不够用了。萧何把收自秦丞相府的列国成文法典:韩国的《刑符》、楚国的《宪令》、魏国的《法经》等等,取来逐部研读。发觉李俚所用的《法经》,集列国刑典的大成,相当完备,于是以《法经》六篇为根据,参照秦国的律法。斟酌当时需要,制订了一部法律,分为盗律、贼律、国律、押律、杂律、具律、厩律、兴律、户律,共计九篇,称《九章之律》。
不过,“九章之律”,若非司法的吏,不容易作正确的解释,加以还有天子随时所下,补律法不足的“令”,要合在一起看,才能明白究竟。这些工作,都不是作医士的唐安和宋邑所能担负的,他们会合在一起,一连三天,每天由清晨到深宵,读律读得头昏脑胀,依然不得要领,只好废然罢手。
再下一天该当唐安的番期。一早到府,就有同僚告诉他说,这两天齐王的病势,越发不好,气喘和头昏都已加剧,夜眠不安,倦怠易怒,而且口渴尿多,身上无故作痒。
“这不是‘消渴病’的征象么?”唐安讶然相问。
“正是这话。”那位姓刘的侍医放低了声音说:“病势是火上加油,就令师来了,也是无可措手。为了不叫王太后和太傅着急,不宜说破。”
讳疾忌医,尚且不可,而讳疾又出于行医的人,更为荒唐。唐安心里大不以为然,但做了几年的侍医,已深知官场中取巧敷衍,随众浮沉,是所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