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她好战的原因。
在动物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强者总是喜欢去捕猎弱者。
控制住红依后,杨牧收起了刀,又向前走了几步。
距离狼群更近。
后面的关海珊看的咋舌,杨牧怎么胆子这么大了?他不就是个奶油小生吗?怎么不怕狼?
“老朋友,我四年没入山林,你竟然还没死?能认出我来吗?”
朋友?杨牧管狼叫朋友?
关海珊捉摸不透,就听那头狼又是嘶吼了声。
杨牧正在向前,那头狼就向后。
就这样走出十米远,头狼忽然仰头发出一声长吼,转身跑走,其他的狼也跟随走开。
杨牧站在雨中看了会走远的狼群,才转身回来。
看着一身水的女婿,关海珊简直觉得认不出了。
这个小白脸,竟然吓走了野狼?
“那些狼……”
“十年了。”
“什么十年?”
“十年前我就认识它,那时还是只小狼,我在自然保护区铁丝网隐蔽的地方弄了个小洞,把它带出来玩,偶尔还喂它东西吃。后来几年外面就有野狼了,以前入山每年都能见到它,也和它成为狼王后的狼群打过架……三年多不进山林,没想到还能遇到,还能被认出,嘿嘿,狼这东西,果然有趣。”
杨牧有那么点思绪,于是就随口把这事说了出来。
“十年前?那你不是才十一?你跑这地方来干嘛?”
杨牧不说话了,说的已经够多。
心情还是不错的。
雨夜,草棚,狼群,山林,都曾是他的童年。
魏祁山的大地与海天相接。
东去近海,是他赤脚奔跑过的乐园。
他在那里的时光是最开心的,一度曾忘记城市人群,就想那么快乐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