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憧憬婚姻了,能跟爱的人呆在一起,多一天就算一天吧!
如果要我接受洛小夕肚子里的孩子而装聋作哑地做他的妻子,就是现在我照样不会接受的。至于情人,不过是半年而已,没有压力,没有后果,我爱他,愿意给他,更不用去看吴向珍的脸色,其实又有什么不好!他未婚,我未嫁,就算是呆在一起,也没有违背
伦理道德。但这时,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半年后,我要离开这里,去到一个没人能找得到我的地方,汪淇涵帮我对付吴向珍,要回了妮妮,现在我对卫程程所做的这些,算是对她的报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