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的小黑点,在草原中慢慢游动,正是早起觅食的野兽群。
高歌欣喜地哈了口气,走了数百万里山路了,终于见到一个大草原了。
高歌也不急着去赶路了,坐了下来,静静坐在山顶,看着下面安详的草原。
肉食野兽显然还没有出动,现在是这些食草生物一天中最安全的时候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草原望不到边,高歌也估算不出究竟有多大,就像估算不出不周山究竟还有多远一样。
高歌抬起头,望着不周山。
还是那个巨大无匹灰蒙蒙的山体,似乎没有一丝变化,好像高歌这二十多年来,一点也没有移动似的。
但高歌并没有丝毫气馁,依旧信心满怀,他觉得自己一定可以走到不周山。
他仔细看过自己的容颜,发现自己越活或越回去了。
按照他计算的天数,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如果还在地球,他应该结婚生子,小孩该高考上大学了,他此刻也许两鬓斑白,头顶脱光,成为一个油腻的中老年了。
但从水面上看到的高歌,唇红齿白,眉清目秀,一头乌黑的长发拢起一扎,可以骄傲地说,我今年十八。
高歌觉得,自己好像已经获得了洪荒的初步接纳,成为一枚长生种了。
而他这个长生种想要发芽长大,就必须去不周山。
高歌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法就在他的心底冒出来,总是隐隐约约提醒他,影响他。
去不周山!
想得多了,这个想法就深深的刻在了高歌的心里,觉得去不周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就像一个孩子外出,总会回家一样的正常。
正常得高歌心里完全忽略了去不周山的路程长短,和一路的艰难险阻。
随着每天不断接近不周山,高歌的心里就有莫名的欣慰,这种欣慰让